【本文来自《农民交了一辈子公粮,怎么就“占了国家便宜”?》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一、驳“小农落后论”:产业形态的差异不等于人格的高低

在工业革命之前,小农经济是支撑中华文明延续数千年的最先进生产方式。工业文明的萌芽恰恰建立在农业积累的基础上。今天用工业时代的效率标准去评价农业时代的生产方式,是典型的刻舟求剑。产业形式的阶段性差异,不能被偷换为人的价值高低。将生产方式与人格品质强行挂钩,犯了逻辑上的范畴错误。

二、驳“福利顺带论”:时序先后不等于权利贵贱

工业化初期,资源集中投向城市,而农民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等方式,为国家积累了原始资本。他们不是"等待福利普及的后到者",而是"提供了原始资本的先行者"。城市福利制度先行建立,是因为城市是工业化主阵地,制度需要优先配套,但这绝不等同于农民"不配"或"只配顺带享有"。把历史过程的时序差异,包装成价值排序的贵贱之分,是对农民历史贡献的刻意抹杀。

三、驳"时代包袱论":现代化不能以抛弃一部分人为代价

现代化是人的现代化,而非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全面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真正现代化。近年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正是对农民历史贡献的承认与补偿。一个群体的贡献与获得之间存在时间差,但绝不等于贡献可以被忽视。以产业形态论人格高低,既缺乏常识,也缺乏同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