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在“润法宜商”新虹桥巡回审判站举行了涉新质生产力企业案件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奚雪峰通报上海一中院及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条线2023-2025年涉新质生产力企业案件审理的总体情况,上海一中院商事审判庭庭长张宏毅发布五件典型案例。

上海一中院通过交叉比对2023年至2025年度全国专精特新“小巨人”、科技“小巨人”及百强企业名单,筛选出覆盖人工智能、信息技术、高端制造、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的代表性新质生产力企业115家。

白皮书显示,2023-2025年,上海一中院共收涉及上述企业商事案件260余件,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共审结相关案件1900余件。经过对案件的梳理和分析,涉新质生产力企业商事案件呈现出以下四大特点:

一是案件类型以合同纠纷为主,技术交易属性明显增强。从案由结构看,买卖、承揽、服务等传统合同纠纷仍占据主导地位,但其交易内容已由一般商品交换转向技术开发、数据服务、智能设备供给等新型要素流通,呈现出“形式传统、内容高新”的复合特征。

二是涉诉主体以中小科创企业为主,成长阶段特征尤为突出。在新质生产力企业中,中小科技企业占据主要比例,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经常面临交易经验不足、风险防控能力有限等问题,导致其在合同履行及权益保障中更易发生争议,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特征。

三是案件审理专业性特征显著,技术事实查明难度较高。案件普遍涉及技术标准认定、履约质量评估及数据处理等专业问题,技术因素在案件中的比重较高。

四是当事人分歧多涉及合同核心条款,案件争议化解难度较大。争议多围绕履约是否达标、技术成果是否符合约定等核心问题展开,调解和撤诉的比例不高。

白皮书指出,新质生产力正在深刻重塑商事交易的内容和模式,新质生产力企业目前主要面临以下法律风险:一是合同部分条款约定不明,交易规范性有待提升;二是前沿技术标准时有争议,企业举证能力有待增强;三是涉重大交易合同案件逐渐增多,风险外溢效应不容忽视;四是少数企业涉诉较为集中,经营模式规范性仍需强化。

针对上述问题,白皮书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建议:一是健全合同全流程管理机制,提升交易规范水平。建议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标准化合同文本运用,对验收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关键条款作出明确约定。推动交易行为由“经验驱动”向“规则驱动”转变。

二是提升技术类证据保存意识,强化企业诉讼举证能力。建议企业在涉及技术内容的交易中,对技术标准、性能指标、验收方式等事项尽量形成明确书面约定。对于专业性较强、争议风险较高的事项,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或鉴定机制,提高技术事实的可证明性。

三是强化重大交易风险管控机制,提升风险隔离与化解能力。对于金额较大、合作链条较长的交易,企业应更加重视风险识别和履约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和风险评估。

四是优化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推动经营模式规范运行。建议企业结合既往纠纷情况,对重复发生的争议类型进行系统梳理,在合同设置、业务衔接、内部授权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不断提升经营管理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此外,针对多发易发或伴随新质生产力发展出现的新问题,会上还通报了5件典型案例,涵盖热点案由、体现新质生产力特点、具有较强法律适用意义的4件合同类和1件公司类纠纷典型案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启发意义。

“上海一中院将继续立足审判实践,不断加强涉新质生产力案件研究,持续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在统一规则、规范交易、保障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奚雪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