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村老家正在进行第三轮土地承包的相关工作。总体上延续了第二轮政策,现有土地延包30年稳定不变,同时优先为无地少地家庭分地,让新生儿、外嫁女、返乡人员等群体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权益。
我们家的土地是按照姐姐出嫁前确定的,即按照4口人分配土地,确定了承包面积。现在随着第三轮土地承包启动,姐夫多次过来找爸妈,核心想法就一条:把姐姐的土地从我们家划拨到他们家。
姐夫感觉他家吃了亏,因为自己家两个孩子是2000年以后出生的,一直没有承包的土地。他认为姐姐的土地一直在娘家,导致自身利益受损,所以态度很明确,就是想要回属于自己的利益。
姐夫也找过我,我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是国家大政策,你家也有老人去世,也没有减掉你家的承包面积。不能光看到自己“吃亏”的地方,也看到自己也是政策的“收益者”。
而且爸妈都已经77岁的年纪,早已种不了地,只能种点蔬菜。现在家里的土地统一出租,每亩地800元的租金,分到姐姐的不到2亩地,每年收入也就一千多元,就是相当于姐姐给他们的养老费,这样也算合理。现实情况是,姐姐没有给养老费,只是春节、端午等节日,会买礼物过来看望。
我说我不会去要父母的土地,没有要过一分钱的租金,而且每月按时给养老费,就是希望他们老年生活有保障。如果你们非要拿回土地,那也请每月给父母赡养费,保障他们的老年生活,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不能光想着什么都给自己,总要为老人养老负责,尽到儿女的责任。
等父母百年之后,这些土地是按政策回收,还是由我们姐弟俩平分,到时再按照规定来执行。关键是大家好商量,不要为了这么一点利益就破坏了亲情。
听在老家的同学说,现在随着新一轮土地承包期的开始,很多人家都在为土地确权、分配的事情奔波。与上一轮土地承包不同,现在农村空心化严重,很多老人去世,有的也成了“绝户”;同时,大量的年轻人外出打工,在县城买房,乃至考取公务员,有的也在外落户,他们的土地权益如何确定,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其他就是涉及外嫁女、新生儿的土地权益,也是争论的焦点。
在大稳定的前提下,各村土地的小调整,牵扯到各方面长达30年的利益,也面临着诸多的矛盾。
我希望老家的乡镇和大队能够妥善处理类似的问题,依据国家的统一政策,针对纷繁复杂的现实情况,作出最恰当的安排,既能够维护各方面的合法合理利益,让新增人口的土地得到保障;同时,也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序良俗,不能因为分配土地、分配利益,让亲人反目、老人落泪。特别是新中国以来的第一代、第二代农民已经进入暮年,让他们能够从土地中获得一定的养老金,让年届七旬、八旬的老年暮年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