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兵士的来源与私兵制的形成

  汉末曹魏兵制的变化,首先表现在其集兵方式的变化方面。

  如前所述,募兵制下的集兵方式主要是召募(或曰招募),而不再是征发。召募这种集兵方式,自西汉武帝时萌芽以后,到了汉末、曹魏之际,已成为占主导地位的集兵方式。如果说《后汉书·皇甫嵩传》所载他所统率的用以镇压黄巾起义军的军队,还是“发五校、三河骑士及募精勇”的征发与召募相结合的方式的话,那么大将军何进的兵,就主要是通过召募而来的。他曾先后派鲍勋之父鲍信到东方诸郡“所在募兵”,派张辽“诣河北募兵,得千余人”,派张杨“归本州募兵,得千余人”,派都尉毌丘毅“诣丹阳募兵”。其他如吕布之兵,系由杀丁原“并其兵众”而来;董卓之兵也有不少原是何进、何苗的部曲,由于二人死,“进、苗部曲无所属,皆诣卓”。

  至于曹操之兵,更明显主要是由召募而来的。史称:中平六年(189),“太祖(指曹操)至陈留,散家财,合义兵,将以诛〔董〕卓”。然而曹操的所谓“义兵”是怎样来的呢?《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曰:“初平元年(190),……太祖兵少,乃与夏侯惇等诣扬州募兵,刺史陈温、丹杨太守周昕与兵四千余人。还到龙亢,士卒多叛。至铚、建平,复收兵得千余人,进屯河内。”同书又云:“初平三年(192)……夏四月……青州黄巾众百万入兖州,杀任城相郑遂,转入东平。……〔鲍〕信乃与州吏万潜等至东郡迎太祖领兖州牧,遂进兵击黄巾于寿张东。……追黄巾至济北,乞降。冬,受降卒三十余万,男女百余万口,收其精锐者,号为青州兵。” 

  这里的“青州兵”,虽然是打败了农民起义军以后强制收编的,却不同于征发方式来的兵,本质上应属于召募类型。从曹操后来对青州兵不解散其原来的编制系统和多方给予优待的情况来看,曹操在收编这支“青州兵”时,多少贯彻了自愿的原则,故不同于征发义务兵。《三国志·魏书·曹仁传》云:“〔仁〕少好弓马弋猎。后豪杰并起,仁亦阴结少年,得千余人,周旋淮、泗之间,遂从太祖为别部司马,行厉锋校尉。”曹仁最初的兵是自愿组合的,显系召募而来,不过是私人性的召募而已。后来这支军队汇入了曹操的军队,自然增加了曹兵的募兵数量。同书《曹洪传》云:“扬州刺史陈温素与洪善,洪将家兵千余人,就温募兵,得庐江上甲二千人,东到丹阳复得数千人,与太祖会龙亢。”同书《曹真传》云:“太祖起兵,真父邵,募徒众,为州郡所杀。”注引《魏书》曰:“邵以忠笃有才智,为太祖所亲信。初平中,太祖兴义兵,邵募徒众,从太祖周旋。”同书《乐进传》云:“〔进〕以胆烈从太祖,为帐下吏。遣还本郡(阳平)募兵,得千余人,还为军假司马、陷陈都尉。”同书《张辽传》云:“汉末,并州刺史丁原以辽武力过人,召为从事,使将兵诣京都。何进遣诣河北募兵,得千余人。还,进败,以兵属董卓。卓败,以兵属吕布,迁骑都尉。〔吕〕布为李傕所败,从布东归徐州,……太祖破吕布于下邳,辽将其众降,拜中郎将,赐爵关内侯。”由此可见,曹操起兵之初,其兵士除青州兵非直接召募而来以外,其余全部是由召募而来的。即使张辽的兵是由投降而来,但究其最初来源仍是召募而来的,青州兵的收编也属于召募类型。这就是说,曹操的军队几乎全部是召募而来的。可见这时募兵制,已基本上取代了征兵制而成了占主导地位的兵制,召募成了主要集兵手段。 

  其次,随着召募成为集兵的主要手段而来的,就是兵士的职业性与服役的终身制的出现。召募来的兵士,是以当兵为职业的,已于前述。既然汉末何进、董卓与曹操等人的军队都是由召募而来的,则其为职业兵的性质甚明。正因为这些人的军队是职业兵,所以服役的期限也随之延长,甚至变成终身性的兵士。以张辽所统的兵士来说,开始是替何进在河北所募,等到他返回京师洛阳,何进已经被杀,于是他只得把所募之兵归属于董卓。后来董卓失败,张辽又以其所募之兵归属于吕布。当曹操讨平吕布,张辽才率其所募之兵投降曹操。这种甲死而所统之兵归于乙,乙死而所统之兵归于丙的情况的出现,就意味着职业兵服役期限在无限期地延长,而且逐步向世代为兵的世兵接近。张辽募兵河北之时,约在灵帝中平六年(189),到其投降曹操之时,在献帝建安三年(198)。这就是说,张辽所募之兵,至少已当兵十年。后来,他们仍在张辽统率之下从事战斗,显然已经成了终身性士兵,离世代为兵已经不远了。

  再以曹操所收编的“青州兵”来说,收编于初平三年(192)冬,到曹操破吕布、征张绣时,青州兵还有单独编制存在,而且同于禁所率的军队发生过矛盾;甚至到建安二十五年(220)正月曹操死时,“〔臧〕霸所部及青州兵,以为天下将乱,皆鸣鼓擅去”,可见此时青州兵的原有编制依然存在。这时上距收编“青州兵”的初平三年,已近三十年。足以说明,在汉末、曹魏之际,通过召募来的兵,已经成为职业性的终身性兵士。即使还没有完全世袭化,也已经到了世兵制的门前,至少离世兵制只有一步之遥了。 

  其三,兵士依附于召募者的依附性加强了。召募者募兵的多少已经成了获得军职的依据,从而导致“亲兵”“家兵”等私兵的产生。例如何进、何苗的部曲,在进、苗二人死后,“无所属,皆诣卓”。说明何进、何苗的军队原来是属于他们所有的,已经丧失了国家军队的性质。同样的情况,还见于张辽所募之兵。由于张辽统领的军队是他亲自去召募的,所以理所当然归他统辖。在他率其所募先后投依董卓、吕布与曹操的过程中,这些募兵都不能任意离开他。曹仁所募的少年,也长期跟随他转战淮、泗之间而不散去。这些情况,都说明募兵与其召募者之间,已经存在一种牢固的隶属关系,乃至人身依附关系。 

  反之,召募者可以把自己的募兵当作资本,向高于自己的将领索取军职。如乐进以募兵千余人,得为军假司马和陷陈都尉;张辽亦以其所募之兵,先获得吕布给予的“骑都尉”,再获得曹操给予的“中郎将”和关内侯爵位;至于曹仁、曹真、曹洪、夏侯惇及曹纯等人,尽管都是曹操的亲属,其军职的获得也都与其募兵之功和募兵的多少有关。如曹仁就是以其所部归操而得为“别部司马”和“行厉锋校尉”的。此外,如许褚,当“太祖徇淮、汝,褚以众归太祖,太祖……即日拜都尉,引入宿卫,诸从褚侠客,皆以为虎士”;还如吕虔,“太祖在兖州,……以为从事,将家兵守湖陆”,后“太祖以虔领泰山太守,……虔将家兵到郡”;再如典韦,“初平中,张邈举义兵,韦为士,属司马赵宠。……后属夏侯惇,数斩首有功,拜司马”;又如任峻,因“又别收宗族及宾客、家兵数百人,愿从太祖,太祖大悦,表峻为骑都尉”。同样的例证,还可以举出不少。 

  正因为募兵与召募者之间人身依附关系的强化,以至涌现了不少拥有“家兵”的召募者,如曹洪、吕虔与任峻即其例证。实际上拥有家兵、亲兵及部曲的人,还大有存在。例如,吕布于初平三年(192),“使同郡骑都尉李肃等,将亲兵十余人,伪着卫士服守掖门”;又如建安初年的扬州地区的“轻侠狡桀”郑宝、张多、许乾等人,就“各拥部曲”;又如曹操征袁绍之时,对于流入荆州的“十万余家”流民之返回关中者,“诸将各竞招怀,以为部曲”,以至“兵家遂强”;还如曹操平定袁绍之后的并州地区,不少将领,各拥兵众,不应调遣。所有这些,大抵都是拥有私兵的将领。可见诸将领的私兵制,已经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而这种将领的私兵,实际上已是严格依附于固定将领的世兵了。 

  曹魏士家制度的初步形成与世兵制的确立 

  曹魏的士家制度,就是把召募来的职业兵(包括受降和改编的军队),同一般民户分离,另立户籍,以其家属集中居住作为人质,并令他们父死子继、世代为兵的制度。其关键性特征,在于世代为兵。因此,曹魏的士家制度,本质上只是世兵制的另一种称呼和表现形式而已。故士家制度的形成,就意味着世兵制的全面确立。 

  如前所述,汉末、曹魏之际,由于募兵这种集兵方式普遍采用,直接导致了职业性募兵服役时间的终身性,也导致了将领与兵士之间隶属关系的固定性和兵士对将领的人身依附性,最后导致了召募者拥有“亲兵”“家兵”等私兵的产生和私兵制的形成。这种依附于固定将领的“亲兵”“家兵”等私兵,实际上已经成了私家的世袭兵。例如董卓之将郭汜死后,“从子〔郭〕绣摄其众”;又汉末关中诸将韩遂、马腾等,因“腾入为卫尉,子超领其部曲”;还如李典之从父李乾,“合宾客数千家在乘氏。初平中,以众随太祖,破黄巾于寿张。……吕布之乱,太祖遣乾还乘氏,慰劳诸县,布别驾薛兰、治中李封……杀乾。太祖使乾子整将乾兵,……整卒,典徙颍阴令,为中郎将,将整军”。这些人的家兵、部曲,当其主人死后,即可以像私有财产一样传之子孙,则其私兵已成为世袭兵甚明。这就是说,世兵制首先在私家将领的家兵、部曲中形成了。 

  早在曹操起兵讨董卓之前,自行以召募方式集兵者不乏其人;灵帝中平六年(189)以后,以个人身份募兵者更多。这些个人召募的兵,大都属于召募者的“亲兵”“家兵”。仅曹操手下就召募了不少拥有“家兵”的人为将领,如任峻在“太祖起关东”之时便已拥有“家兵”;曹洪便“将家兵千余人”到扬州募兵,并归属于曹操;许褚所率投依曹操的“侠客”,也是其家兵。这些事,都发生于初平三年(192)曹操收编黄巾军为“青州兵”之前。既然家兵已成了将领私家的世袭兵,则在初平三年之前曹操手下的兵,已有相当一部分成了世袭兵。曹操招纳了这些拥有私家世袭兵的人,并委之为将领,或以之兼领郡太守,如吕虔,就等于把这些人的私兵统属权收归国家,也等于承认了他们以私兵为世袭兵的做法。因此,在初平三年之前,曹操已默认了世兵制的合法地位。 

  至于曹操把世兵制正式推广及于由他自己直接统辖的军队,则是从收编青州黄巾军以为“青州兵”开始的。 

  前面已经述及曹操收编“青州兵”,是从百万黄巾军中挑选出来的精锐组成的,其余的七十万必为老弱和家属。曹操对青州兵是单独编制的,没有同他统率的其他军队混合编制,这从后来“青州兵”仍以单独编制的面目出现中获得证明,事详《三国志·魏书·于禁传》及《臧霸传》注引《魏略》。又“青州兵”的收编,在初平三年,到延康元年(即文帝曹丕黄初元年,220),仍有“青州兵”的名称存在,其间已近三十年。假如收编时已超过三十岁的人,到此时年近六十;即使是二十岁左右的人,也已近五十岁了。在这近三十年的战斗中,青州兵必多伤亡。如果没有实行父死子继的制度,青州兵编制的长期单独存在,几乎是不可能的。 

  至于青州兵的家属约七十万,在当时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和粮食奇缺的情况下,要长期维系这些人的生计是极其困难的。因此,曹操实行士家屯田的制度,很有可能从收编“青州兵”之日便已开始了。何况,毛玠已于初平三年末向曹操提出“修耕植,畜军资”的建议,初平四年(193)与兴平元年(194)之间,又有韩浩“当急田”的主张,且兴平元年确已有屯田的事实出现。因此,曹操收编了“青州兵”以后不久,确有利用其家属在兖州境内实行屯田的可能。果如此,则带有世袭性的“青州兵”、官府控制其家属并以之屯田以及兵与民的分离等特征,都已在初平三年之后不久便出现了。 

  这就是说,士家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本质特征,都已在初平三年收编“青州兵”之后不久产生了,标志着士家制度已基本形成,世兵制已由将领的私兵领域扩大到国家军队的领域,表明世兵制已全面确立。无怪乎建安年间便出现了“兵伍”一词,出身“兵伍”者,不在为官之列,而且地位低下,成了一个特定的卑贱阶层,只有极个别的人如杨俊者,把“本皆出自兵伍”的“同郡审固、陈留卫恂”,加以“资拔奖致”,使之“咸作佳士”,因而受到史家的赞誉。足见“兵伍”已是一个不同于一般民户的特殊卑贱阶层,而且同士家制度形成以后的情况正相符合。

  本文经 山西人民出版社 溯源 授权,选摘自 高敏 著《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