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有媒体从苍山遇难8岁自闭症男童一凯母亲处了解到,日前他们的代理律师向大理警方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申请报案,今日刚刚收到回复,不予立案。据了解,该案最初是以“失踪案”立案,在家属控告涉事机构和四名带教老师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非法经营罪”后,公安机关在撤销决定中明确回复,认为相关单位和人员不构成上述两项罪名。

此前的5月8日,一凯母亲曾告诉记者,他们的代理律师已前往大理公安处,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申请报案,当地公安也已受理,将于七日内回复是否立案,“本次报案不是为了变更罪名,而是我们认为涉事机构可能还涉嫌另外一个罪名,是重大责任事故罪。并且我们还提供了两个与本案类似的参考案例,所以向公安机关提交了新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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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下来,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不构成非法经营,也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家属想要追究涉事机构的责任能怎么办?

另外,大家对于家属坚持究责的做法又怎么看?